需将①共享平台中打印出的报销明细单(一式两份并加盖收费学部学院公章(如果报销明细单比较多,每份报销明细单盖一个骑缝章即可))附在②学校日常报销单后一起送到学校财务报销即可。
财务盖章后定期会将报销明细单返至资实处,资实处处理后将系统中的额度充回。